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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学院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公共服务学院关于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工作,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保障师生食品饮食卫生安全,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优质的后勤保障服务,结合学工部下发的《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区食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公共服务学院成立了食品安全督查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工作机构:

组 长:李慧平

副组长:李强马瑞庆

组 员:戈丽萍韩博 郭静 吴春燕 吴丽红 薛韶霞

二、工作职责:

1.检查公共服务学院学生公寓(A区5号公寓,A区9号公寓)外卖食品进宿舍情况,督促宿管人员严格检查,杜绝外卖人员和食品进入公寓;

2.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让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在学生中开展食品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每位学生思想到位、认识到位、行动到位;

3.结合学校学生工作两级管理动态考核办法开展相关工作;

4.对享受困难扶助的各类学生的就餐情况进行追踪了解,以便对学生经济状态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特此通知

公共服务学院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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