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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关于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的通知

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结合现阶段教学工作的特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得调整。

2、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要履行审批手续,经教务处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调整。

二、加强对教学秩序的检查力度

1、各二级学院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教学秩序进行检查,包括学生迟到、早退、旷课及教师到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

2、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学生对教学区进行打扫整理,确保教学环境整洁;对相关教学设施及用具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解决。

3、各二级学院要将教务处公布的最新版课程表通知到本部门每一位任课教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课,到教学科办理调课手续后方可执行。

三、加强课堂教学组织

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与方法,抓住学生的兴趣点,杜绝学生在课堂上睡觉、玩手机、吃东西等与学习无关的现象;上课期间禁止各二级学院以各种理由抽调学生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做好课堂教学设计、组织、评价,认真做好学生考勤。

四、严格执行听课制度

各级各类人员要按要求听课,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其中党政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4学时;分管院长、教务处领导及教务处有关教学管理人员每人每学期听课10学时;二级学院院长、副院长每人每学期听课14学时,专任教师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8学时。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每人每学期至少听取相关专业的专业课4学时,以把握学院专业建设发展方向。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学检查组每学期对本教研室每位任课教师至少听课1学时并做出教学评价,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问题多的教师应重点跟踪,帮助其改进教学。

五、严格执行教师辅导答疑及批改作业的制度

每门课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辅导答疑,并填写《任课教师辅导记录》。辅导答疑形式可根据课程性质灵活确定,如网络答疑,现场答疑,电话答疑等。《任课教师辅导记录》交各班学习委员保管,任课教师填写后交到各二级学院备查。

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布置的作业应认真、及时、全面批改。每十二学时至少布置一次作业,课程总学时小于二十四学时应至少批改二次。批改作业使用红笔,批语用词准确,符号使用对号或错号,不允许使用半对半错号,须指出错误所在并加以纠正,作业成绩记入学生平时成绩。教师对每次批改的作业至少保留5份备查。

六、关于选修课管理

1、各二级学院对本部门开出的选修课要加强管理,要求与必修课一致。

2、教务处对选修课教学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选修课学时按实际上课学时计算,上课人数以教务处组织抽查的平均数为准。

七、加强对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

1、明确顶岗实习是教学环节,与就业工作结合进行。

2、严格审批程序,由二级学院提交顶岗实习计划,经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分管领导审核后交院长审批。

3、建立顶岗实习汇报制度。

4、人才培养工作实行“2.5+0.5”的模式,“0.5”可按人才培养方案安排分时段进行。

5、顶岗实习要实现教学化、专业化、信息化;要求学生认真填写《顶岗实习报告书》,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给出成绩并报教务处学籍科。

6、加强对顶岗实习环节的管理,且顶岗实习阶段的各项工作要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八、加强对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的管理

1、融资机房在上课期间不得允许学生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2、二级学院管理的实训机房不得对学生经营性开放。

3、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机房管理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并保持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机房的清洁。

望各部门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高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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