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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六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预通知

关于举办第十六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预通知

按照自治区汉语委、教育厅年度工作计划,拟于2013年8月中下旬举办第十六期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加强我区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员队伍建设,满足各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机构工作需要。

二、选送学员条件

1.熟悉推广普通话工作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教学和推广工作。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方案》,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已获得普通话水平一级乙等以上成绩的教师、教育行政人员或其他相关行业人员(旗县及以下边远地区个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标准至二级甲等高分段)。

4.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培训内容

1.普通话水平测试概说

2.语音学基础

3.普通话与方音辨正

4.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标准

5.测试能力训练

6.普通话水平测试能力考核

7.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解析及实操

8.有关汉语言文字工作专题讲座

四、其它事项

选送学员要填写《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1),由所在单位、测试站或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报到时交培训班会务组审核,经审核达不到入学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学员学习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内蒙古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证书》。

培训时间地点:时间为10天左右。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资料费、差旅费由个人承担。培训费、资料费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900元,食宿费按实际发生另行结算(预计每天每人200元左右)。

请有意报名的老师于7月5日前到公共服务学院综合办公室教学楼324报名,同时将附件填好,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解宏,电 话:0472-3163177 15947238571

邮 箱:26366946@qq.com

附件:1.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2.参加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学员名单汇总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站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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