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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指导委员会同行评价办法

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质量监控,更多了解教师课堂教学状况,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采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同行(其他全体教师)对中心全体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质量客观评价,以增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有效性和权威性,其中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评价占整体评价的比重为30%;同行(其他全体教师)评价占整体评价的比重为20%。

一、评教目的

为完善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促进同行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并为教师课时费发放、聘任、评优评先提供依据。

二、评价原则

1、每位教师都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每位教师本着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

三、评价内容

评价内容涉及教学态度、教学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素质、教学效果等。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评教对象及职责

1、教学指导小组负责中心全体教师评价,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尽量覆盖全体教师。

2、课后对教师提出值得提倡之处和需改进的方面,必要时进行跟踪听课,直至满意为止。

3、每学期对中心全体教师进行考评,两学期平均成绩将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评教结果。

4、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经验交流及教学质量分析活动。

五、同行评教对象及职责

评价对象为同行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及外聘教师)。原则上同一个教研室的教师为同行教师;教研室人数不足五人的,为便于评价,担任相近课程的教师视为同行教师。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每学期安排交叉听课,两学期同一教师需有至少三人评价以上,根据听课记录情况每学期给出最终测评评价,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合格、差。教师年终同行评价结果为两学期平均成绩。

六、评教操作流程

1、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产生办法及组成

由中心主任、副主任担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由负责教学的办公室主任、各教研室主任、教师无记名投票选出5名具有较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组成国际教育交流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

2、听课、评课

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学期每个教师应当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调节3-5位委员”作为评价教师。评价教师每学期选择的被评价教师应有变化,但须保留上学期的一位评价教师”,以保证评价的连续性。

在听课过程中, 评价教师”要针对教学的多方面进行全面而深入的考查,例如,课程内容的总体设计、教学材料的准备和使用、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应用、教学组织与管理、学生在课堂中的主动参与程度等。并认真如实填写听课记录表,按表中的要求填写相关项目,记录听课要点和评课意见。每次听课后教师将听课记录表交系综合办公室,由教学秘书保存。同行听课记录表中被听课人签名应在课前完成。课后,听课人”不得将评价结果告知被听课人,同时被听课人”也不得询问评价结果。如果违规,将由教指委”研究给予严肃处理并进行经济处罚。

3、评价结果与意见反馈

学期末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将评价结果和评价意见反馈给教师本人。对于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应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帮助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并责成其进行学习整改。

4、听课记录与评价结果的存档

每学期期末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做出的最终评价结果连同听课记录表一起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七、 评价结果的运用

1、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任、职称晋升以及奖惩的依据。

2、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中心可以暂停其授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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